没有结婚证孩子怎么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2024-08-31 05:20:34

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可以去父母任一户口所在地上户口,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有:

(一)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二)孩子父母身份证;

(三)户口本;

(四)婚姻情况证明;

(五)如果是上户口到孩子父亲一方,需要孩子和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非婚生育的子女,随母上户口,其母凭《出生医学证明》、母方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向母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上户口的,除了以上材料外,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一、没有领证的婚姻离婚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二)未按《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三)如果不是事实婚姻的话,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没领证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没领结婚证,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如果之后领了结婚证,不影响该房产的共有性质,即依然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之后双方没有结婚,则该房产按照共有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分割即可。一般来说,由于双方尚未结婚,现实情况变数较大,我们建议双方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产权人名字,是否按揭以及按揭还款方式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根据《民法典》第五编婚姻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