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交通事故赔付多少钱

2024-08-31 05:18:01

因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的,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要根据具体事故责任、伤者是属于农村户口还是城镇居民、是否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计算、当地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及伤者实际支付的其它费用等实际情况才可以具体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伤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一、故意杀人罪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下: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

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

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

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4、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5、交通费、食宿费等。(以死者家属实际合理支出考虑)

故意杀人罪肯定是将被害人致死了的,所以民事赔偿也少不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抚慰金是需要死者近亲属向法院申请的。而死者家属的交通费、食宿费是根据实际合理支出确定的。

二、司法鉴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