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晒粮食的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对公路通行造成不良影响,如果该行为阻碍公路畅通的,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人会被权利机关责令停止,情况严重的,会被处以罚款。一、擅自占用公路如何进行处罚根据公路法规定,擅自占用公路的,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被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四)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二、公路晒粮危害有很多:一是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通行秩序。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多,道路交通流量加大,在公路上晒稻谷,占用了部分路面,车辆稍微跑偏驶入稻谷上,容易产生侧滑而失去控制;二是影响驾驶员的视线。在阳光的照射下金黄的稻谷容易反光,令驾驶员防不胜防,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影响;三是容易诱发交通事故。每年因在公路上晒稻谷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也很多。公路当晒场,人员混杂,特别是有些儿童在路上玩耍,一些扫帚、谷耙等工具随意放在路上,有的村民用石头、木料圈占地盘,强逼车辆绕行通过,埋下了种种事故隐患;四是污染粮食。当汽车驶过时,排气管就会把废气物质喷到稻谷上,造成粮食污染,对人的身体有直接危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