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手续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怎么办

2024-08-31 05:13:11

劳动者拒绝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投诉简单但执法力度有限;仲裁可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问题一般能解决,但程序复杂需专业指导。

法律分析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

方式简单。

缺点:

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

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缺点:

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拓展延伸

辞职后未收到最后一个月工资,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您辞职后未收到最后一个月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了解款项未发放的原因。如果是由于疏忽或错误造成的,您可以要求雇主尽快解决问题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雇主拒绝支付,您可以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雇佣一名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如果您是工会成员,可以寻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最重要的是,了解并遵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优点是投诉方式简单,缺点是执法力度可能不大。另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但程序稍多,建议寻求专业人士指导。维护自身权益时,与雇主沟通是首要步骤,如有需要可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保留相关证据,并遵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