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和农业部日前发布公告,为防止俄罗斯绵羊痘和山羊痘传入我国,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俄罗斯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停止签发从俄罗斯进口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据介绍,2011年12月22日,俄罗斯农业与食品部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紧急报告,11月12日,滨海边疆区的1座村庄发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涉及的易感动物有250只绵羊,其中15只发病,死亡12只。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禁止从俄罗斯输入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俄罗斯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俄罗斯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上述运输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同时,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俄罗斯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俄罗斯的绵羊、山羊及其相关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