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证明在中国境内婴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婴儿和公民的血缘关系;
3、新生婴儿获取保健和医疗服务的证明;
4、新生婴儿获得中国国籍的医学依据;
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