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公款3000元 法律问题

2024-08-31 05:11:03

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3000元的不构成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涉嫌挪用公款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