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2024-08-31 05:11:00

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因生产特点而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有:

1、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国家资财不受损失;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和必要的生产任务,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加点。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在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劳动时间: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中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