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推出数字化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功能,同时开展补领、补办结婚登记业务,以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便捷服务,推进简政便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当事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数字强省建设是推动数据赋能、数字便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大举措。近年来,烟台市坚持把婚姻登记作为民政领域重要的高频民生事项和“数字民政”建设的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电子证照制发和信息共享工作。
近日,民政部门在爱山东手机app推出了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操作方式是:点击爱山东app首页中下方的“婚姻登记”板块,点击“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刷脸即可查询到本人在山东办理的婚姻登记基本信息。如在山东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是查询不到信息或信息有误的,可联系原婚姻登记机关。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市婚姻登记数据,现集中开展补领、补办结婚登记业务。
补领、补办结婚登记,能够有效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在各种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中无法提供本人婚姻证件、造成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享受政府相关补贴、公积金提取、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买房屋、个人出国(境)、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通过开展集中补领、补办,为一些因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缺失、信息记载不全、存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的,及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合法、便捷的服务,推进简政便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如需补领和补办婚姻登记证请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处提供免费照相)以及相关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语
数字强省建设是推动数据赋能、数字便民,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大举措。烟台市在婚姻登记方面积极推进数字民政建设,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推出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方便市民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为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数据,现集中开展补领、补办结婚登记业务,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便捷服务,推进简政便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如需补领和补办婚姻登记证,请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