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国家赔偿包括:
1、行政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的;
2、刑事赔偿,比如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等;
3、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一、司法赔偿的范围
司法损害赔偿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给予赔偿。司法机关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刑事侦查、监狱管理机关。司法损害赔偿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损害赔偿。
二、行政司法赔偿和刑事司法赔偿有什么不同
司法赔偿分为刑事司法赔偿与民事司法赔偿、行政司法赔偿。刑事司法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刑事审判权、监狱管理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违法实施侵权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行政司法赔偿则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两者区别:第一,行政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法院;刑事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等国家司法机关。第二,侵权行为引起的过程本身的不同,行政司法行为是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引起的。刑事司法赔偿是在刑事案件侦查、检察、审判过程中引起的。
三、行政赔偿属于行政处罚吗
不属于。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