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但这笔钱实际是在银行转账的时候,由银行代扣代缴进入国库的。如果是个体经营户,应该由付款方代扣代缴,未代扣代缴的由本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纳。所以公司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如果它不履行代扣代缴的责任,税务机关会对它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