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满足一下情况的可以请律师。
1、是有经济实力的。不论案件大小,不论争议财产多少,也不论案件是否复杂,聘请律师总比不请的好。在自己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之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律师是法律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大多数情况下还是有用的。
2、是法律关系复杂的。一般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往往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自我斗争的过程,也一般会经历一个没有效果的谈判过程。也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和对方直接谈过离婚,但也会经历一个耗费时日的心理反复过程。夫妻感情破裂以及过错的取证,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具体项目,是不是需要律师先行和对方调解争取和平解决,这些离婚技巧都需要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
3、是法律适用疑难的。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法律适用复杂,对于争议的处理法律没有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也不甚明确,不同的法律人有不同的观点,甚至理论界也有争议。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需要请专业婚姻律师来相助。
4、是取证困难的。打民事官司某种意义上也是打证据。在家庭财产、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方面,取证都有一定的难度。这些财产上哪儿查?什么算是隐匿转移财产?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有婚外情?用什么方式取证才是有效的?录音证据法院能认可吗?这些问题,既需要法律知识,也需要实务经验。请个律师,可以事半功倍。
一、民间借贷房产抵押要注意什么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4、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5、变现风险。
(1)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2)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3)执行难。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二、民间借贷可靠吗
民间借贷肯定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在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利息约定都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关键还要看借款人的实力和信誉度,以及是否设定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