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载1人处罚扣分标准如下:1、私家车超载一人扣三分,罚款两百元;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1)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2)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3)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4)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一般私家车的限载人数只要超过核定人数(含司机5人),只要是多乘坐一个人,其超员比例就高达20%。高速超载罚款标准是什么1、高速公路超载30%以上扣6分罚款200元,超载30%以下扣3分罚款100元,具体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