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近亲结婚范围包括哪些
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
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父辈与子辈之间才属于三代以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如果有近亲申请结婚的,首先民政部门就不会予以登记,该种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结婚后发现婚姻双方是近亲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