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述情况可以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所谓近亲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父系与母系)。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更上级的直接亲属,还有自己所生的和更下一级的直接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共同血缘的非直系血亲的其它亲属。如上所述,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法律上已经允许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