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罚金不能减刑假释,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缴纳罚金是表明当事人的积极认罪态度的,所以不能适用减刑假释,罚金是《刑法》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诫,表明犯罪是需要付出经济成本的。对于是否判处罚金,一般来说,侵犯财产罪的案件需要判处罚金,而且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比如说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拒缴罚金的话就判处实刑了。
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执行机关会认为悔罪态度不好,从而不提交减刑、假释建议给人民法院,那么想减刑、假释就比较困难了。
一、怎么确定罚金的数额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需要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刑法》解释:第五十二条【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解释】本条是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规定。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
二、销赃罪要交多少罚金
销赃涉嫌犯罪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罚金,是附加刑,只要法院判决,即使坐了牢,罚金还是要交纳的。法律链接:《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