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提交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可以直接将纸质或电子表提交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由单位进行办理。
一、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怎么算
预扣预缴方法是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方法,具体是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其应纳税款。
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足额退还。
二、个税填报后是否可以修改
个人所得税填写后可以修改。纳税人在申报信息时填写错误或者需要修改的,也可以在查询界面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写记录。选择填写的项目后,下面会有无效和修改选项,纳税人可以轻松修改申报信息。或年内发生变更,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过扣缴申报,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纳税人应当对自己填写的所有信息负责。
三、个税配偶能不填吗
个税配偶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填,但如果涉及以下特殊附加扣除,必须填写。如果不填,可能会申报失败。个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时,会涉及到配偶的相关情况,必须如实回答,如果没有配偶,就填写,有配偶就填写,填写相关信息。所以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填写配偶信息。不要以为不填也没关系。如果不如实回答,就不能申请专项扣除税。
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含:赡养老人、纳税人子女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等六种专项附加扣除。
1、赡养老人,纳税人如果是独生子女,可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为非独生子女,每月额度不可超过1000元;
2、纳税人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4、大病医疗;
5、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