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后仍可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否则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免予刑事处罚会有案底,根据情况可给予训诫、赔偿、行政处罚等。
法律分析
一、刑事处罚后还能民事起诉吗
1、可以的。罪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不属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则被害人在罪犯被判刑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赔偿因犯罪行为而给被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免予刑事处罚是否有案底
1、免予刑事处罚会有案底。免予刑事处罚,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因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制度,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一种合法选择和判决。简而言之,免于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
2、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使罪犯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不符合条件,罪犯被判刑后,被害人仍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另外,免予刑事处罚虽然不会判罪,但仍会留下案底,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训诫、赔偿损失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证据第七十一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据。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说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书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证据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