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撞坏自行车,应赔偿全部损失。首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赔偿自行车修理费,不足部分由对方负责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1、对方把自行车撞坏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主张对方赔偿自行车的修理费,以及在自行车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撞坏自行车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进行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自行车事故赔偿流程及注意事项
自行车事故赔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当自行车被撞坏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己的安全。然后,尽快与肇事者取得联系,记录事故经过并收集证据,如照片、视频和证人证言等。接下来,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事故报告。保险公司将进行调查,并根据责任认定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沟通畅通,及时提供所需文件和信息。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根据赔偿决定,可以与肇事者或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总之,了解赔偿流程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自行车事故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对方全责的自行车事故中,应由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自行车修理费和合理交通费。首先,交强险应在限额内赔偿维修费。如有不足,肇事者应承担剩余赔偿责任,或由其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自行车事故赔偿程序复杂,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联系肇事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