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中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2024-08-31 04:49:51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刘焕廷法律服务团队晏昊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民事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二、裁定补正的属范围

补正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的可以上诉:(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