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80天产假要什么条件?

2024-08-31 04:49:05

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男方的照顾假也统一延长至158天,条例修改前,一孩符合晚育(女方24岁以上或者男方30周岁以上)、而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天至180天。

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尚未细化规定,什么情况适用158天,什么情况适用180,故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卫计委)。福建陪产假:15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具体如下:

1、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拓展资料:一般什么时候开始休产假?

没有什么明确规定。国家规定一般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次怀孕七个月就可以申请了。国家规定在职妇女产期前后必须享受的休假: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