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护理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费用确定,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参照国家机关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护理费根据护工市场价格或平均生活费计算,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并在特定年限内赔偿。
法律分析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
(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四)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护理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会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医疗费会根据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费用单据确定。对于误工费和护理费,会考虑受害人的收入或生活费用作为计算依据。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期限为二十年,但会根据年龄逐渐减少。以上是对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