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要分清一个概念,“一周五天,每天8小时”只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时制度之一而不是唯一,因此,“996”不存在违法性质;其次,“996”工时制度确实超过了标准工时,超出部分属于加班工时,应相应支付加班工资,但是,不存在被行政机关调查或处罚的问题;最后,如果员工执行了“996”工时制度而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可以提请劳动仲裁,从通俗意义上讲,最终由法院“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