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判决不服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律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去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