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约利息是什么意思?

2024-08-31 04:43:50

法律分析:

违约利息是对到期未能还本付息的金额征收的,一般比正常利息高1/2—3%。如借款人发生违约事件,各贷款银行(包括代理行)应有权将借款人分别存在该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以及贷款银行欠借款人的债务用作抵消借款人在银团协议项下分别对该银行所欠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