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父亲的孩子办出生证明,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医生就把出生证明都给写好了,出院的时候孩子出生证明就带上了,所以说不存在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