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已经缴纳了五险并且在公司正式入职的,不算应届毕业生。因为应届毕业生的认定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