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房屋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开发商的相关证件是否办齐:
2、房屋面积的误差是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4、其他回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完成等。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注意的陷阱如下:
1、交付时间;
2、房屋面积,对于二手房,面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范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
3、房屋质量问题;
4、违约条款,与卖方签订二手房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平等;
5、物业管理,签订物业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是否有不符合要求或欺骗购房者的行为。与此同时,应仔细检查物业收费标准。对于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以要求对方出示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绝支付;
6、房屋买卖阴阳合同的陷阱。
二、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合同
买房是先签合同。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首先要提醒自己在决定交纳首付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自己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者的风险,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三、一次性付款买房注意事项
一次性付款买房一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开发商是否持有应当具备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2、合同的内容是否与协商时的内容一致;
3、交房期限、违约责任等是否约定明确;
4、其它应当注意的事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