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转移原则

2024-08-31 04:39:56

法律分析:原则上需要把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五条 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符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