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具体构成要件: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一、走私假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走私假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而且也破坏了国家对外的贸易管理。本罪的对象,既包括伪造的人民币,又包括伪造的外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货币的管理法规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伪造的货币进出国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决意逃避海关的监管并将其运输、携带或邮寄进出国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如何区分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与非法获取数据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构成为:1、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侵入国家事务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从而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为什么会得到篡改信息的罪
可以看出,司法实践中,多将篡改他人信息的行为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但并不是说,篡改他人信息的行为只能构成该罪。根据刑法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主要保护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其行为方式有三种:一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二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三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可以看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的“破坏”包括删除、修改、增加等行为,且需要达到“后果严重”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对篡改他人信息刑事责任是什么的问题的回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