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生产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修理者未按本规定执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解决,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