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在正规新闻媒体操作层面一般是“约定俗成”的。一般以下几种情况会打马赛克:1、未经公安机关侦破和法院宣判的“嫌疑人”。(未经侦破的案件一般不会报,报出来可能是遇到了特殊情况,比如舆论发酵较快有严重影响的时候)2、新闻事件中(尤其纠纷类)未经当事人允许授权使用肖像的。3、未成年人较多情况下都要打码。(家庭纠纷、受害人、身体缺陷等)4、法治类栏目案件侦办经过采访人。5、涉密工作人员不可避免需要接受采访发声的。声音和肖像都需处理。6、可能影响观众不适的内容(如事故类血腥场景一类的)以上是遇到较多的情况,一般采访只要经过被采访人同意的,都可以不打码。打码一是为了保护被采访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二是新闻媒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后续纠纷(免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 第十九条 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 法、法律、法规实施,歪曲、否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 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宣扬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
(三)诋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 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 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革命文化、英雄烈士事
迹和精神;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六)危害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散布虚假信息,宣扬淫秽、赌博、吸毒,渲染暴力、恐怖, 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宣扬基于种族、国籍、地域、 性别、职业、身心缺陷等理由的歧视;
(七)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 康,不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八)侮辱、诽谤他人或者散布他人隐私,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