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段落,可以得知能够申请病退的疾病包括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1至4级的人、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各种恶性肿瘤(包括血液肿瘤)经过综合治疗、放疗和化疗后仍然无效或复发,以及其他疾病。因此,答案为“能够申请病退的疾病包括符合相关标准、肝功能损害、恶性肿瘤等”。
法律分析
能够申请病退的疾病包括: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1至4级的人;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各种恶性肿瘤(包括血液肿瘤)经过综合治疗、放疗和化疗后仍然无效或复发;以及其他疾病。
拓展延伸
哪些疾病不能申请病退?
根据我国《职工病退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劳动的,可申请病退。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职工不得申请病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疾病或情况不得申请病退:
1.恶性肿瘤和慢性肾衰竭晚期等长期卧床不起的疾病;
2.怀孕7个月以上或分娩后30日内,因生育导致身体虚弱,不能从事原劳动的;
3.因工外出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活动中下落不明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负伤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劳动的。
因此,对于以上疾病或情况,职工不得申请病退。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得安排这些人员从事原劳动。
结语
申请病退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包括工伤致残等级、肝功能损害、恶性肿瘤治疗无效等。只有符合条件的职工才可以申请病退,相关部门也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