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外出就餐被车撞,是否算工伤?

2024-08-31 04:27:47

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包括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经常居住地的路线,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路线,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路线,以及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如果员工外出吃午饭是因为单位未提供午餐,且是经常性行为且返回单位继续上班,可认定为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

得看是否满足条件,(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而中午外出吃饭得看公司是否提供了午饭,如果外出吃午饭发生交通事故是因为单位未能提供午餐,需要员工外出自行解决,而且外出到单位附近吃完午饭是经常性行为,其吃完饭还要返回单位继续上班,那就说其上下班的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中午外出就餐期间车祸受伤,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对于中午外出就餐期间发生的车祸受伤,是否能够获得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关键是确定事故是否符合工伤的定义,即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受伤。对于中午外出就餐,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此不容易被认定为工伤。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单位安排的集体活动或者特殊工作性质导致的意外事故。因此,具体是否能够获得工伤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认定。建议受伤者及时向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对于中午外出就餐期间发生的车祸受伤,是否能够获得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建议受伤者及时向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