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2024-08-31 04:27:34

一、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定罪

我国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或者说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就可以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来定罪;经过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然不支付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的罚金。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是怎么样的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是:

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逃跑、藏匿的;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等。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企业系指用人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

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应认定为故意的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

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

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

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三)客观要件:

在犯罪客观要件方面,应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四)客体要件:

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