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交警提示
1.提示各位电动车驾驶员不要因贪图一时方便,就选择违法载人,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2.提示各位学生家长,在电动自行车接送未满12周岁的学生时,注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做一个好榜样!
3.提示各位学生家长,孩子未满16周岁时,切勿让其驾驶电动自行车,因为孩子年龄小,对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发现并处理,非常危险。
电动车停放在专用车道,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不要把自己的电动车停放在机动车道,或者是在机动车道行驶,这些都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旦遇到什么问题,都是需要自己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