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国标正式实施后,电动车就分为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其中电动自行车是不需要驾驶证就能上路行驶的,具体标准如下:
1、车速:最大设计时速不能超过25km/h;
2、质量: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kg;
3、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
4、功能: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5、载人:部分允许载12岁以下儿童。
正在修订的国标把电动自行车分为3类:分别是(智动)型、(助动)型、(电动)型。智动型,车型较轻巧便捷,适合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出行,以骑行带动电力,“边骑边来电”;助动型,适合在道路较宽敞、车辆较少的郊区和城乡结合部骑行,既可用电也可脚蹬;而电动型,主要适用于农村地区,因为农村车辆少,且距离相对较远。3类电动自行车重量分别为40公斤、50公斤和55公斤三档。
法律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不能随意改装车辆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