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得了精神病没有评残就退伍了现在经常复发怎么办还能得当照顾吗?

2024-08-31 04:22:51

这要看当时情况处理,如果不是部队的责任,没有相关的证明,但如果在部队就医,医院签订认证之前得过精神病,部队档案应该有记载,去相关机构补办相应的证件,而且如果病症严重不能自理,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评定的,不过还是要根据相应的条件规定来核实是否符合条件,而且退伍了就病经常复发,按退伍军人事务所,是可以得到当地退伍军人管理办法是可以得当照顾的。一、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去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申请补助和大病救助。或者申请伤残评级,提交给相应部门,在按照结果对这个情况重新按照条件规定来确认是否符合。二、找到相应的政府等机构,去实际咨询或上交材料说明自身情况,退伍军人国家都是有一定的政策的。虽然是在部队得得病,但如果在部队没有档案在,那么是没有能被照顾的资格的,退伍军人也要拿出相应的证明,才能申请享受补贴或优惠政策。由以上所说的一样,可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去相应的机构咨询和提交材料,可以重新补办和重新评定病症的轻重等相关的证件,而且这些机构还要核实和按规定条例来确认是否符合条件,才能有相应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