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付合同的一方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人支付了违约金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如何认定合同关系和违约行为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民法典》实施以前,有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受损害方提起违约之诉的,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颁布后,法律赋予受损害方在违约之诉的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无疑有利于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