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察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乡镇执法,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促进依法行政。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乡镇执法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双随机抽查检查内容是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企业登记事项主要检查内容有哪些?1、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3、经营期限;4、经营范围中无需审批经营项目的检查;5、经营场所的检查;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7、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的真实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规定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则、组织方式、工作基础、监管实施、结果运用和协同联动。该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