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是以互联网、无线通信等网络为基础网络,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实时在线开具的发票。税务机关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可即时、准确地采集和存储发票数据,并以此比对、验证申报信息。
目前,我国各地区推广应用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大体上由税务端和纳税人端两部分组成。其中,税务端主要由税务机关自建,可实时在线采集和管理发票数据,部分试点税务机关还可实现与核心征管系统、管理决策系统信息交互。纳税人端各地主要通过运营商提供、税务机关自行开发或委托软件商开发等方式来建设。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税收服务和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是储存在信息系统中的电子记录信息,是全新的无纸化发票形式。电子发票有利于进一步简化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比对等管理环节,在强化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的同时,降低纳税人成本。
哪种发票更便捷?
从具体应用方式来看,如今电子发票的开具方式颇为便捷,用户直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服务号等入口进入,输入企业名称等内容开票,电子发票可以直接保存在微信卡包或者支付宝“发票管家”中,再对接微信企业号或者企业自身的移动办公应用申请报销、查询报销状态。
综上所述,网络发票,是以互联网、无线通信等网络为基础网络,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税收服务和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