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上签定了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2024-08-31 04:20:35

法律分析:签了协议书对方不履行的解决办法如下:

1、有协议书对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沟通,争取让对方按照协议书履行相关义务;

2、有协议书对方不履行的,相对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对方履行协议,或者解除相关协议约定,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签订协议的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