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将对电动车进行速度限制,限定每小时不得超过25千米行驶速度。
二、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注意购买新国标的,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上牌的,购买车辆后需要上电动车牌,没有车牌的将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发现也是会被处罚。
三、现在电动车的重量由原来40kg调整到新国标的55kg,重量包含电池在内,这样有效增加行驶时长。
四、电动车速度可以行驶到50千米每小时的,必须上牌照,这类车型归为电动摩托管理。
五、电动车需要安装有脚踏板并且还要防火、防水,没有脚踏板是不允许上牌。
六、电动机功率从240KW提高到400KW。
七、不合标准的电瓶车不允许生产,消费者有权退货超标车。
法律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
三、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
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公安机关要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鼓励采取智能化技术管理电动自行车。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要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