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2024-08-31 04:20:15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约,劳动者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反过来说,只有用人单位降低待遇或其他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才可以主张补偿。

一、合同到期三年还可以续签吗

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不一定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有补偿;如果合同到期是员工不续签,且单位愿意续签并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的,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是因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的,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