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投资基金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特定基金存在较高的风险暴露。投资人应当在投资前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状况,注意选择风险适宜的基金产品。一旦投资出现损失,投资者应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基金管理人提出投诉申请,或者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三十五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基金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基金风险。投资者针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其损失,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2.《基金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基金合同应当载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风险和管理费用、基金份额的发行、赎回等事项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责任。行政机关或者基金业协会可以制定投资者教育指南,并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提供投资者教育服务。”
3.《基金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基金合同各方应当共同履行合同义务,未经其他合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基金合同。一方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基金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