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另还可以享受生育假30天。若属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