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输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始搜索2,点击第一个搜索结果进入官方网站,如图所示3,进入官方网站,如图所示,查询时,需要根据你想查询的类别点击案件类别后,再在搜索框输入关键词4,假如现在要查询一个民事案件,击案件信息5,页面会显示该案例的裁判文书,我们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打印或下载。红框图标表示“下载”,篮筐图标表示“打印”6,上述五个步骤主要针对我们想要了解一个体或企业的涉诉信息时,常规的查询步骤。若想了解学习某个领域的案件裁判情况,或是在按上述步骤搜索时想更细分查询时,可以点击左边信息栏,根据需求点击具体的案由等予以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