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券基金的报告披露是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基金管理人虚假披露,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同时,基金管理人与监管机构的合规性审查也是减轻投资者的风险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八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基金业绩和其他有关情况,并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对所发布的基金业绩和其他有关情况负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二条 投资者认为基金管理人或者其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由投资者向有关监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投诉,有关监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上述机构不予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投资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欺诈、误导或者其他手段误导投资者;
(二)比较基准或者基准指数或者管理人预定的业绩目标等标准无法实现,或者未能如实披露其业绩的真实情况;
(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基金财产用于非法目的;
(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关联方提供过高的利润;
(五)执行有关规定,未能履行投资人提出的请求;
(六)拒绝或者阻止投资者查阅投资组合的有关材料;
(七)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