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是可以赢了付钱么

2024-08-31 04:12:35

官司打赢了,对方律师费不由胜方出,很多时候如果胜方在诉讼请求中列出,诉讼费用可以由对方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