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和维权

2024-08-31 04:07:58

法律分析: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其实是宅基地上房屋的补偿纠纷,要看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还是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双方对于房屋面积、性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等存在分歧并产生纠纷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听证、协商、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协议一方不按期甚至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纠纷往往牵涉的问题比较复杂,遇到这一类问题,最好可以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